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企业生产过程中,棉布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规定棉(纺)织企业,在棉织专业设备(有梭织机、无梭织机等)生产过程中,生产纯棉布、棉混纺交织布、纯化纤布、帆布(包括色织物)等方面所消耗的电量与各类能源实物量换算成综合能耗及各品种、各规格的产品折合成标准品,计算出单位产量可比电耗、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棉(纺)织生产企业能源消耗量指标的评价与考核。英文名称: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comprehensive energ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B33/ 757-2009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5-06-23
实施日期:2015-10-01
出版日期:2015-10-01
页数:7页
前言
本标准中4.1、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 757—2009《棉布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与DB33/757—2009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GB/T 213、GB/T 384、GB/T 2589、GB/T 12497、GB/T 12723、GB/T 13466、GB/T 17954、GB/T 17981、GB 18613、GB 19153、GB 19762、GB 20052、DB33/ 656等引用标准; ——增加了棉布(棉、化纤及混织)生产工艺流程图; ——增加了新建及扩建企业棉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准入值; ——增加了棉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先进值; ——增加了织机规格150″、≥212″修正系数; ——增加了经纱原料纯棉、人造棉色织物;混纺色织物;纯化纤及混纺织物及加工工序修正系数; ——增加了节能管理与措施一章; ——调整了棉布单位产品可比电耗限额限定值、可比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 ——调整细化了织机修正系数P; ——规范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格式。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省棉纺织行业协会、杭州市能源学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明森、杨淑明、夏晓芳、张悦、邵雪珍、徐前、应苏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 75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