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安全环保性能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除以下类型以外的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 (1)轮辋名义直径小于等于10及轮辋名义直径大于等于25的轮胎; (2)装用了某些有牵引功能装置的轮胎(如镶钉轮胎); (3)速度低于80km/h的轮胎。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蜂蜜中花粉种类及含量检测方法》等山东省地方标准(计划)的公告 2022年第2号
中标分类:化工>>橡胶制品及其辅助材料>>G41轮胎
ICS分类:橡胶和塑料工业>>轮胎>>83.160.01轮胎综合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8-02-02
实施日期:2018-03-02
作废日期:2022-03-15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环保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橡胶行业协会、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兴源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盛泰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轮胎及橡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饶橡胶轮胎分中心、山东八亿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万达宝通轮胎有限公司、潍坊跃龙橡胶有限公司、山东万鑫轮胎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洪民、王波、崔振环、孙希华、陈少梅、曲云华、黄义钢、张伟光、张鹏、刘林宝、刘贤涛、谷存涛、谢海粟、田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