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蒸青茶的术语和定义、抽样和样品保存、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品的处置及检验结果有效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茶鲜叶为原料,经蒸汽杀青后炒制的出口蒸青茶的检验。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teamed green tea for expor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开化龙顶茶生产技术规程》等38项浙江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浙市监公〔2020〕12号
中标分类:食品>>饮料>>X55茶叶制品
ICS分类:食品技术>>茶、咖啡、可可>>67.140.10茶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3-05-26
实施日期:2003-06-26
作废日期:2020-08-04
出版日期:2003-06-26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陆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