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山核桃的术语和定义、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的处置及检验有效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核桃为原料,经去外皮后脱涩、调味、烘(炒)制、分级、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出口山核桃的检验。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hickory for expor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通报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建议的函(浙卫便函〔2014〕7号);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废止《腌制用盐》等20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林业>>B66经济林与副产品
ICS分类: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40绿化和造林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4-10-18
实施日期:2004-11-18
作废日期:2014-01-06
页数:10页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奚志坚、王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