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山东省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中铜、锌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和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中铜、锌的测定。 当无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量为10 m 3(标准状态),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量为2.0 m 3(标准状态干烟气) 时,本标准采用不同前处理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见附录A。英文名称: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of Shandong- Determination of copper and zinc in ambient particulate matter- 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ic method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25废气排放污染物分析方法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12-29
实施日期:2019-01-29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大学。本标主要起草人:岳太星、金玲仁、赵燕芳、王梅、谷树茂、侯晨晓、翟振国、崔兆杰、朱丽、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