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苗种渔药残留检测抽样的要求、抽样、抽样记录、样品封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销售环节中对水产苗种进行渔药残留检测时的样品的抽取和检测。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inspection for residues of fishery drugs in aquatic seedling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B37/T 714-2007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水产、渔业>>B51海水养殖与产品
ICS分类:农业>>65.150捕捞和水产养殖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8-08-17
实施日期:2018-09-17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7/T 714-2007《水产苗种渔药残留监测抽样技术规范》,与DB37/T 71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部分条款的表述:将“检样”改为“试样”;修改了磺胺类的*小试样量,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改为喹诺酮类,恶喹酸归到其它参数里面等;——补充了样品检测方法;——附录A细化了试样制备方法;——修改了附录B的内容:删除了“育苗期”;“苗种体长”改为“苗种规格”。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英江、张秀珍、刘小静、宫向红、田秀慧、韩典峰、黄会、张华威、邹荣婕、韦余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日期: 2007年10月。本次修订为**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