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大纲规定了谷物联合收割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全喂入、半喂入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的推广鉴定。无筛选的小型收割机除外。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G/T 014-2016;被DG/T 014-2019/XG1-2019代替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03-08
实施日期:2019-04-01
页数:Rob.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是对 DG/T 014—2016《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的修订。本大纲与DG/T 014—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大纲名称;——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了申请方需补充提供的材料要求;——调整了样机确定原则;——调整了机型大小划分原则;——修改了样机确定内容;——修改了机型涵盖条件;——修改了一致性检查项目和方法;——修改了安全性评价内容;——修改了适用性评价内容;——调整了*小离地间隙、行车制动距离、总损失率等判定指标;——修改了产品结构和特征参数的变化情形、变化幅度和要求;——删除了样机确定中续展样机确定的内容;——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要求。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14―2016。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山西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陈兴和、赵玉成、叶宗照、孙丽娟、王芳、孙超、宋鹏行、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