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大纲规定了打(压)捆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方草捆打(压)捆机(以下简称方捆机)、圆草捆打(压)捆机的推广鉴定。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G/T 043-2016;被DG/T 043-2019/XG1-2019代替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03-08
实施日期:2019-04-01
页数:Rob.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是对DG/T 043—2016《打(压)捆机》的修订。本大纲与DG/T 043—2016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的部分内容;——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修改了基本条件的内容;——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修改了可靠性评价的有关内容;——修改了产品变更的有关内容;——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修改了附录的内容。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43—2016。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吴鸣远、王强、高云燕、荣杰、戴金方、肖建国、戴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