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大纲规定了果蔬烘干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以热风为干燥介质的厢式、槽式、隧道式和网带式果蔬、中药材烘干机(以下简称 烘干机)的推广鉴定。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DG/T 194-2021代替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12-23
实施日期:2019-12-23
作废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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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为首次制定。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甘肃省农业机械质量管理总站、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甘肃省质量审核中心。本大纲主要起草人:刘述岩、祝思文、刘燕、王勇、柳春柱、邢左群、顾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