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GB/T 20969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拔2 000 m~~5 000 m高原地区使用的工程机械的环境条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防护与贮存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以内燃机为配套动力的基本型工程机械和高原型工程机械。以内燃机为配套动力的其他专用机械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209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3821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测定方法
GB/T 8190.4往复式内燃机﹐排放测量第4部分:不同用途发动机的试验循环(GB/T 8190.4—1999,idt IsO 8178-4; 1996)
GB/T 8498土方机械﹑基本类型﹐术语(GB/T 8498--1999,eqv 1SO 6165,1997)GB 9486柴油机稳态排气烟度及测定方法(GB 9486—1988,neq rOCT 19025,1973)GB/T 1180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术语
GB/T 13306标牌
GB/T 20969.1—2007特殊环境条件﹐高原机械﹑第1部分:高原对内燃动力机械的要求GB 16710.1工程机械噪声限值
GB/T 16710.2工程机械﹐定置试验条件下机外辐射噪声的测定(GB/T 16710.2---1996,eqv ISO/DIS 6393:1995>
GB/T 16710.3﹑工程机械﹑定置试验条件下司机位置处噪声的溯定(GB/T 16710.3—1996,eqv ISO/DIS 6394,1995)
GB/T 16710.4工程机械﹑动态试验条件下机外辐射噪声的测定(GB/T 16710.4—1996,eqv ISO 6395,1988)
GB/T 16710.5妳工程机械动态试验条件下司机位置处噪声的测定(GB/T 16710,5—1996,eqv ISO 6396 : 1992)
JB/T 4198.1——2001工程机械用柴油机―技术条件JB/T 7157工程机械燃油箱清洁度测定方法JB/T 7158工程机械零部件清洁度测定方法JB 8891中小功率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JB/T 9737.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等级JB/T 9737.2︰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液压油固体颗粒污染测量方法JB/T 9774中小功率柴油机清洁度限值
JB/T 10223工程机械液力变矩器清洁度检测方法及指标
GB/T8498,GB/T 11804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20969的本部分。
3.1
高原环境条件platean environmental condition海拔超过2000 m地区的环境条件(参见附录A)。[GB/T 20969.1—2007,中3.1]
3.2
设定高原环境条件plateau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for design
为使机械性能适应高原特殊环境,对其原有的设计和配置进行调整,使之满足在某一海拔高度环境条件下的正常使用,所针对的这一海拔高度条件即为设定高原环境条件。
本部分所规定的设定高原环境条件为:—海拔高度4 500 m;
—大气压力P=58 kPa;———相对湿度.-30%;—气温
T,--283 K(t.=10℃);
———福射量≥6 000 MJ /Km2- y).
实际使用环境温度范围:夏季*高为30℃,冬季*低为-40℃。LGB/T 20969.1——2007,中3.2]
3.3
标准环境条件standard environmental condition
标准环境条件指大气压力p,=100 kPa,空气温度T=298 K(t,-25℃)相对湿度币=30%的环境条件。
[GB/T 20969.1-2007,中 3.3]3.4
基本型工程机械basic-type construction machinery以标准环境条件为依据设计.制造的工程机械。3.5
高原型工程机械plateau-type construction machinery
在基本型工程机械的基础上,针对设定高原环境条件,对标准环境条件下的设计和匹配进行调整和改进,使之达到本部分规定的工程机械。
3.6
海拔适应类型elevation applicability classification
产品以规定的性能和寿命服务,其所能适应的海拔高度分级类型。[GB/T 20969.1-—2007,中3.9]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产品基础要求
高原型工程机械应符合基本型工程机械相应标准的规定﹐并符合本部分的规定。4.1.2型号.标称能力和工作状态
同档次的高原型工程机械在设定高原环境条件下和基本型工程机械在标准环境条件下的型号(海拔适应类型标识除外),标称能力和工作状态应保持一致。
4.1.3配套动力对应要求
高原型工程机械配套动力的标定功率,应与相应的基本型工程机械配套动力的标定功率保持一致,并形成对应的关系。
4.1.4程序、图样,技术文件.制造标准及状态
高原型工程机械及其零部件程序﹑图样、技术文件、制造标准及状态应符合基本型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4.1.5互换性
高原型工程机械与同型的基本型工程机械﹐除针对高原使用要求所进行的调整装置外,其他相应零部件或总成应保证互换性。
4.2海拔适应类型
在不同内燃动力机械配套时,工程机械海拔适应类型如下:—自然吸气型:0 m~1 ooo m;
―普通增压型:0 m~3 0oo m,——高原型:2 ooo m~5 o0o m.4.3配套内燃动力机械
高原型工程机械配套内燃动力机械性能应符合GB/T 20969.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