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适用于蒸发量为400t/h-3150t/h,主蒸汽压力为9MPa-28Mpa,主蒸汽温度为540摄氏度-610摄氏度电站锅炉机组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DL 5047-1995;被DL 5190.2-2019代替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2-01-04
实施日期:2012-03-01
作废日期:2019-10-01
出版日期:2012-03-01
页数:228页
前言
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锅炉构架及有关金属结构5 受热面6 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7 烟风道、燃料管道及附属设备8 脱硫脱销9 燃油系统设备及管道10 锅炉辅助机械11 输煤设备12 炉墙砌筑及热力设备和管道的保温、防腐13 锅炉机组启动试运及验收附录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