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水轮发电机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验收方法及包装、运输、保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进口的三相5OHz额定容量为2OOMVA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和额定容量为1OOMVA及以上的发电,电动机及额定容量为2OMVA及以上的灯泡式水轮发电机。本标准适用于密闭循环空气冷却方式、风扇强迫冷却方式和直接水冷却方式的水轮发电机和发电,电动机。其他进口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灯泡式水轮发电机设备可参照木标准的规定执行。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imported equipment of hydro-generators and generator-motor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8年第9号
中标分类:电工>>发电用动力设备>>K55水轮机及其辅助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0-11-03
实施日期:2001-01-01
作废日期:2018-08-24
出版日期:2001-01-01
页数:30页
前言
水轮机及其辅助设备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