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中密度纤维板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分类和附加分类、要求、测量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干法生产的中密度纤维板。英文名称:Medium density fibreboard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T 11718-1999;被GB/T 11718-2021代替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林业>>B70人造板
ICS分类:木材技术>>木基板材>>79.060.20纤维和刨花板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10-30
实施日期:2010-04-01
作废日期:2022-06-01
出版日期:2010-04-01
页数:32页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DIS16895?2《人造板 干法纤维板 第2部分:技术要求》(英文版)中密度纤维板部分。本标准与ISO/DIS16895?2中的中密度纤维板部分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增加了5.1外观质量、5.5其他性能、第6 章测量和试验方法、第7 章检验规则、第8章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增加中密度纤维板及其三大类产品的定义;---取消饰面中密度纤维板的厚度偏差要求;---含水率下限指标放宽至3.0%;---增加板内密度偏差的计算公式。本标准代替GB/T11718-1999《中密度纤维板》。本标准与GB/T11718-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范围的表述(1999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修改产品术语和定义的表述(1999年版的第3章;本版的第3章);---修改分类和表示符号(1999___________年版的第4章;本版的4.1);---增加缩略语、附加分类(见3.2、4.2);---取消按内结合强度指标划分等级,仅按外观质量分为两个等级(1999年版的5.1;本版的5.1);---修改技术要求(1999年版的第5章;本版的第5章);---修改检验规则(1999年版的6.2.2、6.2.3和6.2.4;本版的7.2.1、7.2.2和7.2.3);---增加甲醛释放量检验方法(见附录A);---修改试件的制取方法(1999年版的8.2.2;本版的6.2.2);---修改表面结合强度测定方法(1999年版的8.10;本版的6.9);---修改循环试验条件下防潮性能测定方法(1999年版的8.14;本版的6.10);---修改沸腾试验方法(1999年版的8.15.4.2;本版的6.11.4);---增加湿静曲强度的测定(见6.12);---修改产品标志、包装要求(1999年版的7.1、7.2;本版的8.1、8.2)。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吉象人造林制品有限公司、东营正和木业有限公司、柯诺(北京)木业有限公司、东营人造板厂、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顺龙中密度纤维板有限公司、罗宾有限公司、四川升达林产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肯帝亚皖华人造板有限公司、广西丰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国家工程复合材料检测中心、江苏大江木业集团、广东盈然木业有限公司、南京罗伦特地板制品有限公司、湖北宝源木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张和据、江福昌、吕斌、谢岳伟、黄强、李杰、张熙中、王云林、覃海先、梁严增、朱金华、向中华、陈仰光、张惠敏、黄庆平、朱宇宏、刘江波、佘学彬、邵旭强、张开兴。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171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