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200V 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 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这些电气设备包括: ---由非专业人员按设计用途使用、接触或直接由使用者手持操作的电气设备; ---按其结构类型或功能应用于电气作业场或封闭的电气作业场,主要或完全由专业或受过初级训练人员操作的电气设备。英文名称:National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electric equipment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9517-2004
中标分类:电工>>电工综合>>K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电气工程>>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11-15
实施日期:2010-10-01
出版日期:2010-10-01
页数:24页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代替GB19517-200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与GB19517-20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在总则1.1适用范围中,取消了电气设备交流电压的下限值50V 和直流电压的下限值75V,使本标准也适用于特低电压范围的电气产品;---总则1.1适用范围中…… 交流额定电压1500 V 以下,改为…… 交流额定电压1200 V以下,;---取消了3.3.2 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为12月;---附录A 中,在原有15个专业符合性标准中,新增了相关国家标准目录;增加了小型熔断器、工业电热设备、电工电子环境(着火危险试验)、低压电涌保护器等4专业相关的国家标准目录;对原包括的我国专业的标准,做了相应的补充;附录A 中的符合性标准由原来的164个,增加到331个;---附录B按照GB/T1.1的要求进行编写,增加了术语词条对应的英文。列入附录A 中的标准是满足电气设备必备安全要素的、不注日期的各专业产品的符合性标准,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缆研究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电力电子研究所、许昌继电器研究所、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ABB 低压电器有限公司、青岛艾诺仪器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锋、方晓燕、李邦协、陈昆、刘江、季慧玉、曾雁鸿、杨启明、刘世昌、王学林、罗怀平、包革、项雅丽、刘文、蔚红旗、赖静、张刚。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春法、王中丹、何才夫、杨之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951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