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汉语标点符号的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汉语的书面语(包括汉语和外语混合排版时的汉语部分)。英文名称:General rules for punctu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5834-1995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9编辑、出版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信息学、出版>>01.140.10文字字体与文字转写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12-30
实施日期:2012-06-01
出版日期:2012-06-01
页数:28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5834—1995,与GB/T15834—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编写规则(GB/T1.1—2009),对本标准的编排和表述做了全面修改;———更换了大部分示例,使之更简短、通俗、规范;———增加了对术语“标点符号”和“语段”的定义(2.1/2.5);———对术语“复句”和“分句”的定义做了修改(2.3/2.4);———对句末点号(句号、问号、叹号)的定义做了修改,更强调句末点号与句子语气之间的关系(4.1.1/4.2.1/4.3.1);———对逗号的基本用法做了补充(4.4.3);———增加了不同形式括号用法的示例(4.9.3);———省略号的形式统一为六连点“……”,但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连用(4.11);———取消了连接号中原有的二字线,将连接号形式规范为短横线“-”、一字线“—”和浪纹线“~”,并对三者的功能做了归并与划分(4.13);———明确了书名号的使用范围(4.15/A.13);———增加了分隔号的用法说明(4.17);———“标点符号的位置”一章的标题改为“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并增加了使用中文输入软件处理标点符号时的相关规范(第5章);———增加了“附录”: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主要说明标点符号不能怎样使用和对标点符号用法加以补充说明,以解决目前使用混乱或争议较大的问题。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对功能有交叉的标点符号的用法做了区分,并对标点符号误用高发环境下的规范用法做了说明。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阳、刘妍、于泳波、翁姗姗。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834—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