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海船声响信号器具的适用要求、技术要求、测量方法和测量纪录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海上航行船舶以及进出海港的其他船舶。英文名称:Measurement of sound pressure level for sound signal appliances by seagoing vessel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2303-1990
中标分类: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运输综合>>R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03.220.40;17.140.0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3-31
实施日期:2009-11-01
出版日期:2009-11-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对应于国际海事组织(IMO)《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1 年修正案,本标准与国际海事组织(IMO)《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2001年修正案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T12303-1990《海船声号器具的声压级测量》。本标准与GB/T12303-199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适用范围修改为海上航行船舶以及进出海港的其他船舶(见第1章);---蓄电池供电时,电压稳态变化范围修改为-25%~+30%(见第4章);---对长度为20m 以下船舶所备号笛的频率界限及声强要求进行了修改(见表2和第5章);---对测量记录作原则规定(见第6章)。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慧茹、方竹、郭育标、陈新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2303-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