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工业用水的再生水的水质标准和再生水利用方式。本标准适用于以城市污水再生水为水源,作为工业用水的下列范围: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式、循环式补充水;洗涤用水:包括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等;锅炉用水:包括低压、中压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包括溶料、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等;产品用水:包括浆料、化工制剂、涂料等。英文名称:The reuse of urban recycling water--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use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给水、排水工程>>P40给水、排水工程综合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06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5-09-28
实施日期:2006-04-01
页数:6页
前言
给水、排水工程综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