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毛皮服装的要求、检测方法、检验分类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全部技术特征。本标准适用于以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采用有较长毛茸的仿毛皮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人造毛皮服装。其他人造毛皮服装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英文名称:Artificial fur garmen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FZ/T 81009-1994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服装、鞋、帽与其他缝制品>>Y76服装、服饰品
ICS分类:服装工业>>61.020服装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4-10-14
实施日期:2015-04-01
出版日期:2015-04-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FZ/T81009—1994《人造毛皮服装》,与 FZ/T81009—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1994年版的第1章);———补充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4年版的第2章);———增加了使用说明的要求(见3.1);———增加了对镶料的规定(见3.3.3.4);———修改了对条对格、拼接等技术内容(见3.4、3.5,1994年版的4.3、4.4);———补充了外观疵点的规定(见3.7,1994年版的4.6);———补充完善了缝制质量的要求(见3.8,1994年版的4.7);———增加了甲醛含量、pH、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等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增加了水洗尺寸变化、色牢度等指标的考核要求(见3.11);———修改了检验测试方法(见第4章,1994年版的第5章、第6章);———修改了判定规则(见第5章,1994年版的第7章);———充实和完善了成品质量缺陷判定内容(见5.2.3,1994年版的7.2.2.2)。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潍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海市服装研究所、山东仙霞服装有限公司、青州市坦博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大帝集团有限公司、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敏、施琴、李浩岚、李春胜、王勇萍、尤文川、徐京云、何爱芳、王宏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81009—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