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EDI消息处理的总系统与业务。 在其他标准中,规定了消息处理系统与业务的其他方面。消息处理系统和业务相关标准均在ITU-TF.400/X.400的表1中列出。ITU-TF.400系列标准规定了在MHS上构成的公用业务,以及公用业务对MHS间的相互访问。 ITU-TX.400系列标准规定了MHS技术方面的内容,在ITU-TX.402/ISO/IEC10021-2中规定了MHS总的系统结构。在ITU-T X.435/ISO/IEC10021-9中规定了EDI消息处理技术方面的内容。英文名称:Message handling services—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 messaging servic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6520-1996
中标分类:通信、广播>>通信网>>M19通信网设备互通技术要求和通信网借口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信息技术应用>>35.240.30信息技术在信息、文献和出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1-07-29
实施日期:2011-11-01
出版日期:2011-11-01
页数:5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6520—1996《消息处理 电子数据交换消息处理业务》。本标准与GB/T16520—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由《消息处理 电子数据交换消息处理业务》改为《消息处理业务 电子数据交换消息处理业务》;———修改了第1章“范围”的内容;———将第2章“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将所有引用标准的版本更新,并去掉ISO/IEC10021-1(1988)、ISO/IEC10021-2(1988)、ISO/IEC10021-5(1988)、ISO/IEC10021-n、ISO/IEC9594-2(1988)、ISO/IEC9594-8(1988)、ISO/IEC9594-7(1988);———将第3章“定义”改为“术语和定义”;———增加了四个服务要素,分别是EDI消息的自动证实、B.3EDI消息的自动相关、B.4EDI通知的自动证实、B.33合并存储消息的EDI消息的提交,全文相关文字作修改;———附录B中增加四节,分别是B.2EDI消息的自动证实、B.3EDI消息的自动相关、B.4EDI通知的自动证实、B.33合并存储消息的EDI消息的提交;———本标准修订时将GB/T16520—1996的附录C、附录D、附录E由“提示的附录”改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TU-TF.435:1999《消息处理业务 电子数据交换消息处理业务》(英文版)。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英桦、杨洁。本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是**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