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节的特定要求适用于以下工程中的临时性电气装置:新建筑物的施工工程;现有建筑物的维修、改造、扩建或拆除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土方工程;其他类似工程。本标准不适用于IEC出版物60621标准所涉及的电气装置或露天采矿使用的设备有类似性质的其他电气装置。建筑物的局部改造,例如扩建、大修或拆除,在其施工期间是类似用于施工场所的,因此这类工程需按临时性电气装置的规定执行。对于施工场所的行政管理设施(办公室、衣帽间、会议室、小卖部、餐厅、宿舍、厕所等),IEC出版物60364第1~第6部分中的通用规定都是适用的。英文名称: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of buildings--Part 7: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installations or locations--Section 704:Construction and demolition site installtion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16895.7-2009代替
中标分类:建材>>建筑构配件与设备>>Q77建筑电器与防灾器材设备
ICS分类:90.140.5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0-10-17
实施日期:2001-07-01
作废日期:2010-03-01
出版日期:2004-04-11
页数:12页
前言
建筑电器与防灾器材设备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