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卫星定位技术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取证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违反规定时间行驶、违反规定线路行驶、超时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取证。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for satellite positioning technology forensics of road traffic offenc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A/T 1201-2014
中标分类:公路、水路运输>>交通管理>>R80交通管理综合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运输>>03.220.20道路运输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21-03-16
实施日期:2021-09-01
页数:0页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A/T 1201—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卫星定位技术取证规范》,与GA/T 1201—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b)删除了“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术语和定义(见2014年版的3.2);c)增加了“车载终端”的术语和定义(见3.2);d)更改了“监控平台”的术语和定义(见3.3,见2014年版的3.3);e)更改了“违反规定时间行驶”的术语和定义(见3.4,2014年版的3.4);f)更改了“违反规定线路行驶”的术语和定义(见3.5,2014年版的3.5);g)删除了“疲劳驾驶”的术语和定义(见2014年版的3.6);h)增加了“超时驾驶”的术语和定义(见3.6);i)增加了“机动车电子标识”的术语和定义(见3.7);j)增加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术语和定义(见3.8);k)更改了“适用于卫星定位技术取证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见4.1,2014年版的4.1);l)删除了“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技术要求”(见2014年版的4.2);m)增加了“车载终端技术要求”(见4.2);n)更改了“监控平台技术要求”(见4.3,2014年版的4.3);o)更改了“取证方式”(见5.1,2014年版的5.1);p)更改了“违反规定时间行驶的违法行为取证内容”(见5.2,2014年版的5.2);q)更改了“违反规定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取证内容”(见5.3,2014年版的5.3);r)删除了“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取证内容”(见2014年版的5.4);s)增加了“超时驾驶的违法行为取证内容”(见5.5);t)删除了“监控平台”的信息共享要求(见2014年版的6.1);u)删除了“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信息共享要求(见2014年版的6.2);v)增加了“数据格式要求”(见6.1);w)增加了“信息交换要求”(见6.2);x)更改了数据记录内容和格式(见附录A,2014年版的附录A);y)增加了机动车行驶数据格式(见附录A);z)增加了违反规定时间行驶的违法行为记录数据格式(见附录A);aa)增加了违反规定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记录数据格式(见附录A);ab)增加了超时驾驶的违法行为记录数据格式(见附录A);ac)增加了机动车电子标识信息格式(见附录B)。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航天吉光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姜良维、李瑞敏、张森、张军、黄金、董葵、方艾芬、府宇、邹永良、朱剑欣、张潮、连波、王杨。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 120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