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准则,主要包括应急计划与执行程序的保持、应急资源的保持、人员培训和应急演习等活动应遵循的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响应能力的保持活动。英文名称:Criteria for emergency planning and preparedness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Maintenance of off-site emergency response capacity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17680.5-2008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监测>>F77核辐射事故应急与处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27.120.20核电站、安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9-03-08
实施日期:1999-09-01
作废日期:2009-04-01
出版日期:2004-04-15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2千字
前言
核辐射事故应急与处理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