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核燃料循环各设施释放到环境的气载和液态放射性流出物的归一化排放量的管理限值。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水冶厂、同位素分离厂、铀件厂、核动力堆(含供热堆)及后处理厂等核设施。英文名称:Authorized limits for normalized releases of radioactive effluents from nuclear fuel cycl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辐射防护与监测>>F73环境辐射防护与核医学防护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27.120.30裂变物质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2-09-29
实施日期:1993-08-0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7千字
前言
环境辐射防护与核医学防护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