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地名标志的术语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地名标志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英文名称:Geographical names - Sign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7733.1-1999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城乡规划与市政工程>>P50城乡规划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4-23
实施日期:2008-08-01
出版日期:2008-08-01
页数:29页【彩图】
前言
本标准中5.2.1.1、5.2.1.2、5.2.1.3、5.2.1.4、5.7.7、5.8.3.3六项内容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条款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代替GB17733.1-1999《地名标牌 城乡》。本标准与GB17733.1-1999《地名标牌 城乡》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的名称更改为《地名 标志》;---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删除了地名标牌、街牌、巷牌、楼牌、门牌五条术语,增加了地名、地名标志两条术语(本版的第章;1999版的第3章);---在术语和定义一章中,删除了代号部分(1999版的第3章);---在分类一章中,删除了型号部分(1999版的第4章);---在分类一章中,GB17733.1-1999只包括居民地地名标志中的街、巷、楼、门地名标志,本标准中地名标志的类型增加为人文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其中人文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包括:居民地地名标志、行政区域地名标志、专业区地名标志、设施地名标志,以及纪念地和旅游地地名标志,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标志包括:海域地名标志、水系地名标志、地形地名标志(本版的第4章;1999版的第4章);---在要求一章中,修改了地名标志的颜色、尺寸规格和外观的要求(本版的5.4、5.5、5.6;1999版的5.2、5.4、5.5);---在要求一章中,删除了版面、书写的要求(1999版的5.1、5.3);增加了地名标志的设置、版面内容、版面布局的要求(本版的5.1、5.2、5.3);---在要求一章中,修改了地名标志的基本性能要求(本版的5.7;1999版的5.6.1、5.6.2、5.6.3、5.6.4、5.6.5),修改了反光地名标志和长余辉蓄光地名标志的特殊性能要求(本版的5.8.1、5.8.2;1999版的5.6.6、5.6.7),删除了电致地名标志的特殊性能要求(1999版的5.6.8),增加了LED 地名标志、金属腐蚀地名标志以及碑碣式地名标志的特殊性能要求(本版的5.8.3、5.8.4、5.8.5);---在要求一章中,增加了地名标志的支撑装置、地名导向标志、外置照明器材的要求(本版的5.9、5.10、5.11);---在试验方法一章中,修改了外观检查试验方法(本版的6.2;1999版的6.1)、耐盐雾腐蚀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3;1999 版的6.3.4)、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4;1999 版的6.3.5)、耐候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7;1999版的6.3.2)、辐射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8;1999版的6.2)、抗冲击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9;1999版的6.4)、长余辉蓄光地名标志亮度测试方法(本版的6.10;1999版的6.2),增加了试样制备(本版的6.1)、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5)、耐低温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6)、LED 地名标志的亮度和电气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本版的6.11)、试验报告(本版的6.12);---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汉语拼音字母字样和阿拉伯数字字样(见附录A);---增加了资料性附录地名标志版面示例(见附录B);---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地名标志长余辉蓄光粉的要求(见附录C);---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地名标志长余辉蓄光膜的要求(见附录D)。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民政部地名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河北格林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大连路明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新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温州市宝兴印业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新型陶瓷与精细工艺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衡水立车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新兴喷涂技术开发公司、艾利(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均良、刘保全、孙秀东、陈德?、宋久成、庞森权、汪太明、王晓伏、陆亚建。本标准于199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