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在250V 以下用于下述用途的单端和双端卤钨灯的安全要求: ● 投影(包括电影放映和静止投影); ● 摄影(包括摄影棚); ● 泛光照明; ● 特殊用途照明; ● 一般用途照明; ● 舞台照明。 本部分不适用于GB14196.2中所规定的,用于替代传统钨丝灯的普通照明用单端卤钨灯。英文名称:Incandescent lamps - Safety specifications - Part 3: Tungsten-halogen lamps (non-vehicl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照明>>K71电光源产品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20白炽灯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6-13
实施日期:2009-07-01
出版日期:2009-07-01
页数:24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4196《白炽灯 安全要求》为系列标准,现有3个部分:---第1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本部分为GB14196的第3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432��3:2005《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 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英文版)。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删除IEC60432��3:2005的前言;---对于IEC60432��3:2005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1.2)。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F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 和附录E 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江苏省工矿及民用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市顺德区本邦电器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俊斌、赵秀荣、杨静华、何君健、杨宇华、杨小平、江姗、蔡干强、段彦芳。本部分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