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进行烧结工序(不含球团)、高炉工序、转炉工序和电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设备的能耗控制。英文名称: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major procedure of crude steel manufacturing proces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21256-2013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7-12-03
实施日期:2008-06-01
作废日期:2014-10-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钢铁研究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春霞、郦秀萍、陈丽云、兰德年、黄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