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和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硫化锑精矿、硫氧混合锑精矿和脆硫铅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英文名称: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antimony metallurigical enterprise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YS/T 105.2-2004废止;被GB 21349-2014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1-09
实施日期:2008-06-01
作废日期:2015-01-01
出版日期:2008-06-01
页数:平装16开/页数:12/字数:15千字
前言
本标准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YS/T105.2-2004《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废止。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贵忠、邓卫华、戴永俊、赵永善、邓盛民、刘新春、王卫国、宾仕华、梁桂玲、刘良强、邓崇进、陈金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