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本部分适用于接收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信号、监控被保护电气线路火灾危险参数的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英文名称:Alarm system for electric fire prevention-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 14287-1993;被GB 14287.1-2014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1火警监视、报警与消防调度系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5-09-01
实施日期:2006-06-01
作废日期:2015-06-01
出版日期:2005-11-07
页数:11页
前言
本部分的第4,5,6,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GB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本部分为GB1428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第1部分,代替GB14287-1993《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与GB14287-19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1.本部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人了国际较先进的要求,取消了原标准对高温贮存环境、低温贮存环境的适应要求,与国际标准一致;2.本部分试验方法修改了原标准中基本功能试验、高温试验、低温试验的试验方法;增加了对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基本功能试验的试验方法;取消了高温贮存试验、低温贮存试验、平衡试验、重复动作试验的试验方法:3.本部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标志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利达英杰电子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玉祥、张颖琼、杨波、赵长征、孙珍慧、周华、王鹏翔、胡少英。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B1428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