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的定义和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水泥调节凝结时间用工业副产石膏的使用。英文名称:By-product gypsum used in ceme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21371-2019代替
中标分类:建材>>建材产品>>Q11水泥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材料>>91.100.10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1-09
实施日期:2008-08-01
作废日期:2020-09-01
出版日期:2008-04-01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本标准参加单位:烟台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建材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忠明、郭俊萍、白显明、苑立平。本标准为首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