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组织制定。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用途的计算机显示器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的计算机使用的阴*射线管显示设备和液晶显示设备,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计算机显示器的带有调谐器/接收器的显示设备。英文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for computer monitor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21520-2015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4-01
实施日期:2008-11-01
作废日期:2016-10-01
出版日期:2008-10-01
页数:平装16开/页数:9/字数:12千字
前言
本标准4.2和4.4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的附录A 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组织制定。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信息产业部第五研究所、3M(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钦、陈海红、周兴华、宋丹玫、堵光磊、张抒洁、孙慧芬、张玉琦、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