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炭素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炭素厂及现有炭素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炭素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炭素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盛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英文名称:Health protection zone STANDARD for charcoal electrode pla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18068.4-2012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1环境卫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0-04-10
实施日期:2001-01-01
作废日期:2012-08-01
出版日期:2001-01-01
页数:平装16开/页数:2/字数:
前言
环境卫生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