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石棉制品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石棉制品厂及其扩建、改建工程。现有石棉制品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石棉制品厂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参考本标准,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盛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英文名称:Health protection zone STANDARD for asbestos factory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18068.3-2012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1环境卫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0-04-01
实施日期:2001-01-01
作废日期:2012-08-01
出版日期:2004-04-16
页数:2页
前言
环境卫生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