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于2008年首次发布。GA 30《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目前有四个部分组成,本部分为GA 30的第4部分。GA30的本部分规定了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参数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本部分适用于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of water supply fixed equipment used for fire-protection—Part 4:The replacement of water by compress gas water supply equipment used for fire-protection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4消防设备与器材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8-04-24
实施日期:2008-06-01
作废日期:2013-05-06
出版日期:2008-06-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部分的4.3、5.1.2、5.2、5.3、5.4、5.5.2、5.6、5.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GA30《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目前有下列部分组成:---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第4部分:气体顶压消防给水设备。本部分为GA30的第4部分。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利瑞进给水机有限公司、哈尔滨银河消防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永顺、啜凤英、张玉贤、张少禹、罗宗军、高云升、盛彦锋、张强、曹顺学、谢张国、李胜峰、李庆仁。本部分于2008年首次发布。请注意本部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部分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