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种类、格式和绘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绘制。英文名称:The drawing of the scene for the road traffic acciden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A 49-1993;被GA 49-2014代替;公告:公安部关于废止77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公告
中标分类:公路、水路运输>>交通管理>>R81交通事故管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200事故和灾害控制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9-10-26
实施日期:2010-01-01
作废日期:2014-05-01
出版日期:2010-01-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代替GA49-199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本标准与GA49-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现场比例图的定义(1993年版和本版的3.2);---修改了现场断面图的定义(1993年版和本版的3.3);---增加了现场摄影测量的定义(本版的3.6);---增加了现场三维激光扫描的定义(本版的3.7);---修改了现场图图纸规格(1993年版和本版的4.1、附录A);---修改了页边与图文区尺寸(1993年版和本版的4.2);---对现场图种类根据成图过程及成图视角进行分类(1993年版和本版的第5章);---修改了现场图绘制的一般要求(1993年版和本版的6.1);---增加了现场图定位方法的规定(本版的6.1.7、附录C);---增加了事故现场信息采集的数字化方法(本版的6.1.8、附录D);---修改了现场记录图的绘制要求(1993年版和本版的6.7);---增加了现场记录图绘制完毕后进行现场核对的规定(本版的6.7.6);---修改了现场比例图的绘制要求(1993年版和本版的6.8);---增加了计算机制图的规定(本版的第7章)。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 和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侯心一、邱忠、陆建光、金先龙、王宏雁、陈建国、张晓云、孙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49-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