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气溶胶灭火剂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热气溶胶灭火剂。英文名称: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A 499.1-2010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4消防设备与器材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10灭火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4-06-04
实施日期:2004-10-01
作废日期:2010-11-01
出版日期:2004-10-01
页数:10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技术内容中灭火性能是修改采用ISO14520-1《气体灭火系统一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制订的,理化性能是参照GB15060-2002(磷酸按盐干粉灭火剂》和AS/NZS4487:1997《易安龙自动灭火系统》制订的。并根据其特性增加了燃速、抗震性、热安定性、燃烧产物的腐蚀性、撞击感度等技术指标。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三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昆山宁华阻燃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安华灭火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玉恒、戴殿峰、李妹、郑建兵、白利生。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