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物证通用标签的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行业各级刑事技术部门在物证提取及送检工作中,在物证或物证包装物上的标识和物证的管理,同时也适用于物证检验和鉴定的有关部门。英文名称:General label for material evidenc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A 55-1993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1-12-07
实施日期:2011-12-07
出版日期:2011-12-07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GA55—1993《物证通用标签》,与GA55—1993相比主要技术指标变化如下:———将GA55—1993的第4~6章合并为一章(见第4章);———在标签填写要求中增加了案件编号、物证性状等内容(见6.1和6.5);———将标准性质由强制性修改为推荐性。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宝瑞、俞伟雄、王明直、王宝全。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5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