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系统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标准适用于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rial synchronous recording system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A/T 882-2010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4-10-21
实施日期:2014-10-21
出版日期:2014-10-2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替代GA/T882—2010《数字化审讯(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A/T882—2010即行废止,与GA/T882—201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存储介质[见第3章d)];———增加了对采集、传输、显示播放和控制设备的要求(见第4章);———删除“光盘直刻”相关条款(见2010年版的4.3.1、4.3.19、4.4.1);———增加了数据压缩的规定(见4.3.2.2);———修改了图像分辨率为≥704像素×576像素(见4.3.2.2、4.3.4.7、4.3.4.8,2010年版的4.3.3、4.3.5);———修改了序列号加密的方式,使用计算哈希值的方法保证真实性(见4.3.4.4,2010年版的4.3.3、4.3.10、5.4.2);———修改了光盘连续存储时间(见4.3.4.10,2010年版的4.4.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标准起草人:许小京、幸生、刘勇、黄威、蒋占卿。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T88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