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19079的本部分规定了攀岩场所开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各类攀岩场所。英文名称:Operation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gymnasium and playground—Part 4:Sport climbing plac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9079.4-2005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文教、体育、娱乐用品>>Y55体育设施及器械
ICS分类: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220运动设备和设施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9-03
实施日期:2015-01-01
出版日期:2015-01-01
页数:8页
前言
GB1907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游泳场所;———第2部分:卡丁车场所;———第3部分:蹦*场所;———第4部分:攀岩场所;———第5部分:轮滑场所;———第6部分:滑雪场所;———第7部分:花样滑冰场所;———第8部分:射击场所;———第9部分:射箭场所;———第10部分:潜水场所;———第11部分:漂流场所;———第12部分:伞翼滑翔场所;———第13部分:气球与飞艇场所;———第19部分:拓展场所;———第20部分:冰球场所;———第21部分:拳击场所;———第22部分:跆拳道场所;———第23部分:蹦床场所;———第24部分:运动飞机场所;———第25部分:跳伞场所;———第26部分:航空航天模型场所;———第27部分:定向、无线电测向场所;———第28部分:武术散打场所;———第29部分:攀冰场所;———第30部分:山地户外场所;———第31部分:高山探险场所;本部分为 GB19079的第4部分。本部分依据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 替 GB19079.4—2005 《体 育 场 所 开 放 条 件 与 技 术 要 求 第 4 部 分:攀 岩 场 所》,与GB19079.4—200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攀 岩 场 所”译 成 “sportclimbingplace”,“人 工 攀 岩 场 所”译 成 “artificalwallclimbingplace”,“自然攀岩场所”译成“naturalwallclimbingplace”(见第3章,2005年版的第3章);———将“kg力”换算成“kN”(见5.1和5.2,2005年版的5.1、5.2和5.3);———对人工攀石场所的岩壁的高度、攀石垫的厚度及铺设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见5.1.8和5.3);———对攀岩场所的从业人员的资格作出了新的规定(见第4章)。本部分由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祥华、赵雷、曹荣武、李树、李石、王啸、王利全、毛作亮。本部分于2005年1月首次发布,本次为**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