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安全及标准的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使用的、由石油制取或加有改善使用性能添加剂的车用柴油。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物柴油为调合组分的车用柴油。英文名称:Automobile diesel fuels(Ⅴ)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 19147-2013f;被GB 19147-2016代替
中标分类:石油>>石油产品>>E31燃料油
ICS分类:75.160.20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06-08
实施日期:2013-06-08
作废日期:2016-12-23
出版日期:2013-06-08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第7章和第9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9147—2013《车用柴油(Ⅳ)》。本标准与GB19147—2013《车用柴油(Ⅳ)》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表3车用柴油(V)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见表3);———将7.1修改为“向用户销售的符合本标准表1、表2和表3要求的车用柴油所使用的加油机和容器都应明确标示产品的名称、牌号和等级(Ⅲ、Ⅳ和V)”。(见7.1);———修改了第9章标准的实施;———删除了附录C;———删除了参考文献。本标准参考欧盟标准EN590:2009《汽车燃料 柴油 要求和试验方法》。主要技术差异如下:———规范性引用文件均采用我国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增加了表1和表2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根据我国的气候条件和生产情况,按照低温流动性,将车用柴油划分为六个牌号;———增加了酸度、凝点、机械杂质含量的限值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删除了总污染物含量和浊点项目;———修改了水分、馏程、运动黏度、脂肪酸甲酯含量等限值要求;———增加了第7章和第8章的内容;———增加了本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B。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0/SC1)技术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蓓、龙军、李文乐、张建荣、张彦、刘双喜、黄燕民、林荣兴、陈效红、丁晓亮、顾惠明、王琳、宋海清、王建明、郑书佳。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9147—2003;———GB19147—2009;———GB19147—2013《车用柴油(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