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1103的本部分规定了皮辊加工的细绒棉的质量要求、抽样、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检验证书、包装及标志、储存与运输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生产、收购、加工、贸易、仓储和使用的皮辊加工的细绒棉。英文名称:Cotton—Part 2:Roller ginned upland cott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部分代替:GB 1103-2007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2纤维作物与产品
ICS分类: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10天然纤维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2-11-14
实施日期:2013-09-01
出版日期:2013-09-01
页数:20页
前言
GB1103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103《棉花》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第2部分:皮辊加工细绒棉。本部分为GB1103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1103—2007《棉花 细绒棉》,与GB1103—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色特征级质量指标,仍保留品级质量指标;———修改了“公定重量”的定义;———取消了“准重、籽棉准重衣分率”的定义和计算方法;———将成包皮棉品质检验和重量检验修改为可以分开抽样、检验、出证;———修改了籽棉抽样数量;———将皮棉滑道抽样修改为成包前检验抽样;———取消了逐包检验时按检验单元检验含杂率的规定;———增加了“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指数”分档代号;———将马克隆值“按GB/T6498检验时,随机抽取批样数量的30%作为马克隆值试验样品”修改为对批样逐样测试马克隆值;———修改了籽棉和成包皮棉的检验项目、检验顺序和组批规则;———修改了成包皮棉异性纤维含量分档的范围值;———取消了“六、七级棉花的长度均按25毫米计,记为25.0mm”的限制。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供销总社棉麻局、中国棉花协会、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水波、杨照良、熊宗伟、王丹涛、于小新、叶戬春、刘从九、杨宝富、李博晰、江风、阮旭良、唐淑荣、陆世栋、梁继华、范琥跃、侯振武。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103—1972、GB1103—1999、GB1103—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