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大茴香脑(天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八角茴香油为原料,通过高效分馏法制得的大茴香脑(天然)。英文名称:Food additive—Natural anethole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1886.167-2015代替
中标分类: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4食用香料
ICS分类: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60香精油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4-17
实施日期:2009-10-01
作废日期:2016-03-22
出版日期:2009-10-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的4.3、4.4、4.6、4.7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技术指标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反式大茴香脑》(代号为JECFA217),与CAC(JECFA217)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增加了顺式大茴香脑含量、重金属含量(以Pb计)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昆山开发区漂润香料实业有限公司、广西万山香料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恩雨、黄徽、徐易、刘培杰、于蕾、曹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