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23507的本部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业陆用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以下简称机组)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容量为1000kVA~2400kVA、额定电压为600V、(400V)、(690V)额定频率为50Hz和60Hz陆用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 其他规格的电动钻机用发电机组亦可参照使用。英文名称:Criterion for electriacl equipment for oil drilling rig - Part 3: The diesel generating set for electric drilling rig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23507.3-2017代替
中标分类:石油>>石油勘探、开发、集输设备>>E92石油钻采设备与仪器
ICS分类:石油及相关技术>>石油和天然气工业设备>>75.180.10勘探和钻采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4-02
实施日期:2010-01-01
作废日期:2017-09-01
出版日期:2010-01-01
页数:16页
前言
GB/T23507-2009《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 主电动机;---第2部分 控制系统;---第3部分 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第4部分 辅助用电设备及井场电路。本部分为GB/T23507-2009的第3部分。本部分由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6)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电站工程部、中国北车集团永济电机厂、天水传动研究所、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俐、李树生、王安忠、孙洁、许传国、张宏斌、王志刚、刘云香、郝利华、刘金才、吴志方、张鹤远、曲玉玲、白莹、尚诗贤、李婷婷、曾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