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适用于空气中总烃的测定。本方法用注射器采集空气样品,以带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直接进行测定。样品经过空柱或玻璃微珠阻尼柱导入检测器,测定总烃含量。所用的仪器不同,方法的测定范围不同。总烃测定下限为0.14mg/m 3。以氮气为载气测定空气中总烃含量时,总烃峰中包括氧组分,因样品中氧对响应值有效应,在此,采用除烃净化空气求出空白值,从总烃峰中扣除氧组分值。英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total hydrocarbons-Gas chromatographic method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HJ 604-2011代替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5大气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20环境空气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4-11-02
实施日期:1995-06-01
作废日期:2011-06-0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8, 字数:11千字
前言
大气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