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为某一地区的限定性有害生物以及为便于出口而仅为某一进口国限定有害生物建立 有害生物低发生率地区的要求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有害生物低发生率地区的确定、验证、保持和使用。 2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reas of low pest prevalence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农业、林业>>植物保护>>B16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
ICS分类: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01农业和林业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4-27
实施日期:2009-10-01
出版日期:2009-10-01
页数:12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植物检疫措施第二十二号国际标准(以下统一为:ISPM No.22)《关于建立有害生物低发生率地区的要求》(2005,英文版)。本标准作了编辑性修改,在附录B中给出了编辑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榆林、殷玉生、吴翠萍、赵宇、杨晓军、朱明道、印丽萍、黄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