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用于人体暴露于照明设备电磁辐射的评估。评价包括频率介于20 kHz~10 MHz之间的感应内部电场和照明设备周围频率介于100 kHz~300 MHz的比吸收率(SAR)。 本标准适用于: ——用于照明,以产生和/或分配光为主要功能,采用低电压供电或电池工作,供室内和/或室外使用的所有照明设备; ——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的多功能设备中的照明设备;——专门与照明设备一起使用的独立辅助设备; ——带有用于无线通信或控制的有意辐射体的照明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 ——飞机和机场用照明设备; ——道路车辆用照明设备;(但用于公共交通中乘客车厢照明的照明设备除外) ——农业用光照设备; ——轮船/船舶用照明设备; ——复印机、幻灯片投影仪; ——电磁场要求在其他标准中有明确规定的设备。 注: 本标准中描述的方法不适用于对比不同照明设备的电磁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灯具的内装式元件,如灯的电子控制装置。英文名称:Assessment of lighting equipment related to human exposure to electromagnetic field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31275-2014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照明>>K70电气照明综合
ICS分类:17.240;91.160.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0-07-21
实施日期:2021-02-01
出版日期:2020-07-01
页数:56页【彩图】
前言
电气照明综合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