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23号公告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4(2)、4.7.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精神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内的精神专科病区的建筑设计。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of psychiatric hospital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4-12-02
实施日期:2015-08-01
出版日期:2015-08-01
页数:76页
前言
1 总则2 术语3 选址与总平面3.1 选址3.2 总平面4 建筑4.1 一般规定4.2 门诊部4.3 急诊部4.4 医技部4.5 住院部4.6 康复治疗科及室外活动场地4.7 室内装修与安全防护5 给水排水和消防6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7 电气8 智能化9 医疗气体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