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31463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灯具的连接装置的分类、标志、尺寸的检查、结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灯具的连接装置(DCL),以及将固定式灯具连接到终端电路的电气连接设备,该终端电路的额定电流不超过 16 A,且 不 为 灯 具 提 供 机 械 支 持。灯 具 的 连 接 装 置 依 据GB4208中其IP等级使用。 注1:GB/T31463.2给出了6A 插头和插座的型式、尺寸。 灯具的连接装置的额定电压在50V 以上但不超过250V50/60Hz。 注2:本部分不包括集成 DCL插头(考虑中)。 本部分也适用于多种类型,除了带标准化接口的。 符合本部分的 DCL插头和插座在以下条件下适合使用: ———环境温度通常不超过35 ℃,但偶尔达到40 ℃。 注3:灯具所产生的加热效果可能影响 DCL所处位置的环境温度。 ———包含灯具和电流通路产生的加热效果,DCL插座的端子温度不超过70 ℃。 注4:对不同接口装配或不同额定值的 DCL进行试验时,本部分中的要求和试验也可用作指南。英文名称:Devices for the connection of luminair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purpos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5其他电气器具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工器件>>29.120.30插头、插座、联接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5-09-11
实施日期:2016-04-01
出版日期:2016-04-01
页数:48页
前言
GB/T31463《家用和类似用途灯具的连接装置》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DCL用标准活页。本部分是 GB/T31463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1995-1:2005(第1版)《家用和类似用途灯具的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本部分与IEC61995-1:2005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 GB/T2423.8—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d:自由跌落(idtIEC60068-2-32:1990)代替IEC60068-2-32:1975;● 用 GB/T 4207 固 体 绝 缘 材 料 耐 电 痕 化 指 数 和 相 比 电 痕 化 指 数 的 测 定 方 法(GB/T4207—2012,IEC60112:2009,IDT)代替IEC60112;● 用 GB4208 外 壳 防 护 等 级 (IP 代 码)(GB4208—2008,IEC60529:2001,IDT)代 替IEC60529;● 用 GB/T5023.5 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GB/T5023.5—2008,IEC60227-5:2003,IDT)代替IEC60227-5;● 用 GB/T5169.11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B/T5169.11—2006,IEC60695-2-11:2000,IDT)代替IEC60695-2-11;● 用 GB/T5465.2—2008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2部分:图形符号(IEC60417DB:2007,IDT)代替IEC60417DB;● 根据引用情况,增加了 GB/T31463.2 家用和类似用途灯具的连接装置 第2部分:DCL用标准活页(GB/T31463.2—2015,IEC61995-2:2009,MOD)。———为了与其他电器附件标准保持一致,将IEC61995-1:2005第1章的第三段中“额定电压为125V或250V50/60Hz。”修改为“灯具的连接装置的额定电压在50V 以上但不超过250V50/60Hz。”;———关于使用环境的温度,考虑到我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实际自然气候环境温度分布情况,长江以南处于亚湿热带地区和湿热带地区的年平均温度和*高温度较高,湿度较大,因此本部分将IEC61995-1:2005第1章“环境温度通常不超过25 ℃,但偶尔达到35 ℃。”修改为“环境温度通常不超过35 ℃,但偶尔达到40 ℃。”———考虑到我国的电网电压等级和灯具的连接装置产品实际使用情况,将IEC61995-1:2005第6章给出的电压、电流的额定值修改为对应的优选值;———关于防 潮 试 验 温 度,根 据 我 国 的 具 体 环 境 温 度,本 部 分 规 定 防 潮 试 验 温 度 为 (40±2)℃,IEC61995-1:2005的15.2规定为20 ℃~30 ℃之间的任何值t±1K。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根据 GB/T1.1—2009有关规定,在第1章“范围”中第1段补充了“GB/T31463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灯具的连接装置的分类、标志、尺寸的检查、结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等技术要求。”;———为了表述 更 清 晰,将 IEC61995-1:2005 第 1 章 “范 围”中 第 2 段 的 内 容 修 改 为 “注 1:GB/T31463.2 给出了6A 插头和插座的型式、尺寸。”,删除原第2段;原注1、注2、注3调整为注2、注3、注4;———根据 GB/T1.1—2009有关规定,将IEC61995-1:2005第3章中第2、3段的内容改为“注”;———根据 GB/T1.1—2009有关规定,将穿插在IEC61995-1:2005中的图移到正文之后;———删除了IEC61995-1:2005中一些适用于其他国家的注释,如第1章的注2、7.3.1.1的注、10.2.2的注2等;———对于参考文献中引用的标准,对应有我国标准的,采用*新的我国国家标准。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7)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汕头市东亚电器厂、北京中科可来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欧知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爱珂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飞雕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惠州惠家乐家居电气有限公司、跃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天虹工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袁曲、吴再鲲、孙泉明、蔡军、黄顺亲、柯赐龙、施杰军、郑伟、肖辛其、高一盼、曾锐锋、王朝圣、黎达坚、邵京疆、罗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