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养老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权益记录、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保险关系终止、服务监督、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协办员”)、合作金融机构。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on basic old-age insurance service for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31597-2022代替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1金融、保险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80服务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5-06-02
实施日期:2016-01-01
作废日期:2022-03-09
出版日期:2016-01-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江苏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四川省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处、辽宁省盘锦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皮德海、刘从龙、刘卫、张景春、高帆、张玉祥、陈华、彭金 标、孙 菲 菲、徐 焱、陈海栋、张开荣、金国宇、马小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