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具有消防监督职责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技术装备的配备级别、类别、配备原则、配备要求和维护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具有消防监督职责的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具有法定消防监督职责的公安机关参照执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参照执行。英文名称:Technical equipments for fire supervis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2防火技术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0-09-26
实施日期:2011-03-01
出版日期:2011-03-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的4.3、第5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黑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本 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刘伟、鲁志宝、梁国福、敖铭翰、于尔伶、李锦成、安冰、李军、陈秉安、张梅红、胡锐、唐卫君、韩巍、张莹、郭玲玲、王刚、伍林、胡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