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介绍了矿井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的设计和制造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对采矿工业的爆炸预防和防护提供了通用指南。本部分适用于拟用在矿山井下部分和存在瓦斯和/或可燃性粉尘危险的地面装置部分的Ⅰ类设备、防护系统和元件。英文名称:Explosive atmospheres - 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 Part 2: Basic concepts and methodology for mining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T 25285.2-2021代替
中标分类:电工>>低压电器>>K35防爆电器
ICS分类:电气工程>>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0-11-10
实施日期:2011-09-01
作废日期:2022-05-01
出版日期:2011-09-01
页数:28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25285《爆炸性环境 爆炸预防和防护》包含以下两个部分:———第1部分:基本原则和方法;———第2部分:矿山爆炸预防和防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本部分是GB25285的第2部分。本部分是参照EN1127-2:2002《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矿山爆炸预防和防护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英文版)制定的。本部分与EN1127-2:2002技术上的主要差异有:———为了与GB3836.1类型表述趋于一致,本部分将原标准中的M1、M2级设备分别对应于本部分的Ma、Mb级设备;———原标准中与标准使用国法规有关的内容,直接使用我国《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如瓦斯浓度超过1.0%必须停止工作;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断电的(场所)范围、复电浓度等;———煤矿手持式仪器仪表、煤电钻外壳用轻金属材料的应用等(6.4.4)。本部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付淑玲、张刚、陈在学、刘春富、侯彦东、付文俊、温永言、李长录、刘姮云。本部分于2010年首次发布。